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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武汉大学自考毕业申请受理时间29号截止
作者:武汉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2015-5-24 10:44: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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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自考本科毕业受理时间已经开始

      5月23号开始,周6。武汉大学自考本科,专升本以及专套本,已经开始在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始申报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既可通过毕业申请,在7月初即能拿到毕业证。再次条件符合的可以相续得到武汉大学学位证书。

       根据有关条件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1、 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

      2、 全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办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可以申请的类型:

        1、在同一准考证号下,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提出毕业申请;

       2、使用同一准考证号跨专业报考提出毕业申请;

       3、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2015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近期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招考委于昨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受理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的通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受理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的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29日工作日期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高校自考办公布时间为准)。凡符合毕业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持申请毕业的相关材料到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办公室、高校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告》指出,考生办理毕业证书时必须符合以下七方面要求:一是在同一准考证号下,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和毕业论文),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方可提出毕业申请;二是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但属于使用同一准考证号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条件的考生,应先提出更改专业课程编码申请,交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再提出毕业申请;三是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申报表;四是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五是考生须确保申报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六是凡考生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七是办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请。

        考生办理毕业申请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全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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