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
作者: 发布时间:2014-4-19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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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1.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武汉大学自考_武汉大学专升本_武汉大学自考本科)
(1)物质文明的发展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2)政治文明建设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3)精神文明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基础。
2.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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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宪法修正案,将“……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武汉大学自考本科)
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序言,这不仅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的完善,而且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宪法保障。
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完善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使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从原有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四位一体”。
[注意]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在考试过程中可能以比较辨析题形式考核。
注明: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武汉工程大学(一本)属于主考性质【 另外-自考本科无本硕连读,请谨慎】 (备注:有意向就读公办自考本科的可以电话咨询武汉自考服务办事处老师咨询:13387573013 QQ咨询:292644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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