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哪些行为将被停考三年 |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3 9: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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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除去以上因素外,还有很多个人因素 可以取笑考试资格!
注明: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武汉工程大学(一本)属于主考性质【 另外-自考本科无本硕连读,请谨慎】 (备注:有意向就读公办自考本科的可以电话咨询武汉自考服务办事处老师咨询:13387573013 QQ咨询:292644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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